问题 | 被传唤需要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接到司法部门发出的传唤令之时,并不当然需要进行所谓的“取保候审”程序。
传唤乃是执法机构依法要求诉讼当事人在特定时刻与地处前往案情当事地参与案件审理的一个必要步骤。 然而,取保候审则属于刑事诉讼过程中一项强制性的法律手段,其主要适用于那些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或是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危害的情况。 因此,若在接获传唤之后,经由深入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确实存在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法定情形时,相关部门才会启动这一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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