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拘的取保候审条件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遇到刑事拘留后,提交取保候审申请时,通常需要满足以下各项要素:可能被判处管制罪名、拘役刑法或独自施行附属刑法等轻型刑罚的案件;
可能会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处罚的案件,如果对其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并不会引发社会安全隐患; 如当事人身患严重疾病以至于无法正常生活自理、孕妇或者正在哺乳期内需要喂养幼儿的母亲等人群,这些情况下同样可以进行取保候审,前提是不对社会公共安全造成威胁; 如果案件审理期限已经接近尾声,但仍有部分细节有待处理,也需要采用取保候审的办法来保证案件的顺利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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