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院解除取保公安局未解除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此情境下,可能引发一系列司法实践中的错综复杂状况以及对当事人权益保障的不确定性。
首先,检察院宣布解除取保,然而公安局尚未履行同样操作,这或许源于单位间信息交流的滞后或工作流程的衔接出现了问题。 从法律层面分析,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解除。 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立即与公安局取得联系,明确告知检察院已经解除取保的事实,并请求他们依据法律规定尽快完成相应手续。 若经过努力仍无法解决问题,您可考虑向上级公安机关或相关监管机构提出申诉,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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