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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案件取保候审期限过了还让去补签什么字
分类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解答
律师解析:
当取保候审的期限已经走到尽头之时,被通知前往补充签名,可能意味着有某些有关的后续流程或者手续要进行处理。
这很可能是出于对在取保候审期间所发生的状况进行总结并予以确认,或者是为了更新与案件相关的最新动态。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条款的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取保候审期限,最长不能超过十二个月。
当取保候审的期限走到了尽头之后,若案件尚未得到妥善解决,公安机关可能会要求您补充签署一些与案件进展或者程序相关的文件。
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在您决定签字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所签署的每一份文件,以确保您充分理解其中的含义及其可能带来的法律影响。
如若对签字的内容存在任何疑虑,请务必及时向相关部门寻求专业的咨询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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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6 23:0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