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是在哪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作为一项严谨的刑事司法制度,其实施与执行的主导者通常是我们公安机关。
在中国的刑事诉讼程序中,存在着一些特定的情形,当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满足了一定的条件时,他们便有资格申请取保候审。 这些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通过实施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性的; 如果他们身患重病,无法独立生活,或是怀有身孕或处于哺乳期的妇女,也是可以考虑取保候审的; 如果羁押期限已经结束,但案件并未得到解决,也需要实施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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