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孕妇取保候审会传唤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已经采取了保释措施等待审判结果的孕妇来说,她们仍然有可能受到司法机构的传讯。
虽然获得了保释批准,但这并不能被视为整个诉讼过程已经画上句号,相反的,司法机关仍然需要依据案件的具体需求,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必要的召唤,以便调查了解更多信息和核实相关证据等。 而在整个保释期间,孕妇必须严格遵守所有相关规定,随时准备回答司法人员关于案情的询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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