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拘役后可以取保候审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拘役作为一种刑罚,一经法院依法判决并且得到执行,便无法再次启动取保候审程序。
取保候审,顾名思义,是指在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司法机构对于尚未被正式逮捕或是已被逮捕但需更改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要求他们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同时出示相应的保证书,承诺无论何时何地都能随时接受传唤,并保证不会逃避羁押或者暂时解除其羁押状态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然而,一旦被判定为拘役,就意味着该案已经经过了严格的审判流程,并最终确定了相应的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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