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孕妇如何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孕妇的刑事案件中,若孕妇希望申请取保候审,往往需结合自身怀孕这一特殊状况及整体案件情况进行全面分析与权衡。
首先,孕妇及其辩护律师可主动向相关办案机构提交取保候审申请,并附带上相关证明文件,例如由医院开具的怀孕诊断证明等。 在此过程中,办案机关将依据案件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孕妇的健康状况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后再作出是否批准取保候审的决定。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对于符合以下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均有权依法采取取保候审措施:(1)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导致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且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也不会引发社会危险性的; (4)在羁押期限届满时,案件仍未审结完毕,此时亦需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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