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拘后在哪里申请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面对刑事拘留之责时,被指控有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直系血亲或姻亲及律师均可向负责该案件的执法机构递交取保候审的申请。
一般而言,申请应当向负责侦查工作的公安机关、负责检察事务的人民检察院或是负责审判职能的人民法院提出。 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申请应提交至公安机关; 而对于检察院自行侦查的案件,则应向检察院提出申请; 至于法院正在审理的案件,则应向法院提出申请。 值得注意的是,申请取保候审需符合特定的条件,例如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况; 或者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情况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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