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后不能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特定条件之下,已然被批准获取保释等待审判者,仍旧有可能再度申请取保候审。
然而,这种行为必须严格遵循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条件。 取保候审乃是指在刑事司法程序中,诸如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权威机构,针对尚未被正式逮捕或者已被逮捕而需更改强制约束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了防止他们逃避调查、起诉及审判,依法要求他们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同时出具相应的保证书,确保他们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并且不对其实施羁押或者暂时解除其羁押状态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若案件的具体情况发生了变化,或者出现了新的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备获取保释等待审判的资格,那么他们便有权利再次申请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