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的医生可以执业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特定状况下,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医生仍有权继续从事医疗工作。
取保候审乃是刑事诉讼程序中所实施的一项严密措施,其本质上并非针对医生本人作出最终的刑罚裁决或量刑。 然而,必须明确的是,在此期间内,医生所进行的职业活动必然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制约与影响。 若涉及的案件情况极为复杂且严重,亦或是相关部门认为医生的职业行为有可能对案件的调查过程产生不良干扰,那么他们便有可能对医生的职业活动加以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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