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立案取保候审是不是可以撤案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院批准立案之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获得取保候审的权利,这并不必然表示该案件会被撤销。
取保候审仅仅是针对特定犯罪行为所实施的一种强制性的法律手段,它并不能决定整个案件的最终处理走向。 这种方式通常适用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受到管制、拘役、附加刑等较轻刑事处分,或者有足够理由预期他们将会面临有期徒刑以上严重刑罚,并且通过取保候审能够有效防止其继续危害社会安全。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例如经过深入调查后发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案件的证据存在明显缺陷等,那么案件是有可能被撤销的。 但是,如果案件的事实清晰明确,证据确凿有力,那么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仍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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