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上庭后谁通知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一般情况下,关于被取保候审的被告应出席审判法庭的相关事项,一般都是由具有司法管辖权的法院来进行正式通知的。
法院将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相应流程,并借助于诸如传票等合法的公布方式,事先向被告方通报包括开庭日期、时间以及具体的审判地点在内的所有相关信息。 而传票则通常会直接递交到被告本人或者是其成年亲属手中,以确保被告能够充分了解并准备好出席审判法庭的相关事务。 有时候,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也有可能会协助法院共同完成这一重要的通知任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开庭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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