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后可以刑事和解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采取取保候审之法律措施之后,仍可开展刑事和解程序。
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刑事法律程序中的强制性规范行为,并不妨碍当事人在相关刑事案件中就刑事主题进行和解性的洽谈。 所谓"刑事和解",意为在刑事诉讼全过程之中,通过特设的调解人员或者其他专门机构,促使被侵害者与涉嫌犯罪之被控告人或者被告人展开直接对话与深入磋商,主要目的在于,在满足创设民事赔偿合解协议的前提下,由司法机关依据案件实际情况,对于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施行免责或者降低刑责的诉讼措施。 在一些特定条件达标的轻微刑事案件中,运用刑事和解策略,有助于缓解社会矛盾,增进社会和谐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和解协议的适用范围】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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