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是过了侦查期了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请注意,取保候审这一概念并不意味着案件已经经过侦查期限。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所明确规定的一项重要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之一,系指在刑事案件的司法进程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拥有司法权力的机构,对于尚未被正式逮捕或者已经采取逮捕措施但需要更改执行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了防止他们逃避侦查、起诉及审判程序,依法要求他们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同时出具相应的保证书,确保他们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并且不对其实施羁押或者暂时解除其羁押状态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在此期间,侦查机关仍然会持续开展相关的侦查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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