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当事人退赃了取保候审了就没事了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事人尽己所能地积极主动地后补,赐予自由等候进行非犯罪性质的调查及追责行动,并不表示其可豁免于刑事责任。
这仅仅是一个揭示其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努力改正姿态以应对指控,以及携手与有关部门采取实施控制手段保证整个司法过程的正常秩序的前提条件罢了。 然而,这种退还赃款的举措虽然具有正面意义,可以部分彰显出当事人对犯罪问题的诚挚悔过之情,有可能在量刑环节被视为减轻处罚的重要参考依据,但却无法直接决定或影响案件的最终处理结果。 在接下来的刑事诉讼程序中,司法机构将继续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包括事实真相、证据材料等方面进行深入细致的审查和评估。 若证据确凿且充分,足以证实当事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那么他们仍需面临公诉,并依照法律规定接受公正的审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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