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期已满怎么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罪犯已经牢固地遵守完刑期并无违法行为,那么便无需考虑关于其采取手段以获取个人自由的问题了。
适用个人保证等候法院审理是在刑事诉讼程序阶段的一项严格的措施,它主要针对那些尚未被判定有罪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 然而,当罪犯已经圆满地履行了他们的刑罚义务时,这就意味着他们已经完成了法律所规定的服刑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以下几种情况下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可以考虑采取个人保证等候法院审理的方式: 首先,如果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其次,如果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个人保证等候法院审理不会导致社会安全风险增加的; 再次,如果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采取个人保证等候法院审理也不会导致社会安全风险增加的; 最后,如果羁押期限已经届满,但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此时也需要考虑采取个人保证等候法院审理的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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