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证处公证过的遗嘱能推翻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公证处公证过的遗嘱,在某些特定情形下是能够被推翻的,下面为你详细分析:
1.立新遗嘱实现变更或撤销 遗嘱人有权通过立新遗嘱的方式来变更或者撤销之前经过公证的遗嘱。 不过,新遗嘱必须符合法定形式。 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遗嘱人是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遗嘱的。 例如,遗嘱人之前公证遗嘱表明房产由大儿子继承,后来又立新遗嘱将房产给小儿子,且新遗嘱符合法定形式,那之前的公证遗嘱相应部分就会被变更或撤销。 而且,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也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比如遗嘱人立遗嘱将车留给女儿,之后却又把车卖给了别人,这就相当于撤回了遗嘱中关于车的相关内容。 2.公证程序违法可撤销 若能证实公证过程存在程序违法、违反公证规则等情况,比如公证人员未按照规定仔细核实身份、没有全面询问当事人等,那么经过法定程序,就可以撤销该公证遗嘱。 因为公证程序的合法合规是确保遗嘱有效性的重要环节,一旦程序出现问题,遗嘱的公信力就会受到影响。 3.遗嘱人行为能力存疑致遗嘱无效 若有充足证据表明遗嘱人在立公证遗嘱时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例如遗嘱人当时处于意识不清、患有严重精神疾病等无法正确表达自己真实意愿的状态,那么该公证遗嘱就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案情回顾: 小朱生前立有公证遗嘱,表明房产由大儿子小李继承,后又立新遗嘱将房产给小儿子小胡,新遗嘱符合法定形式。此外,小朱立遗嘱将车留给女儿小丽,之后却把车卖了。小静质疑该公证遗嘱效力,称公证程序违法且立遗嘱时小朱行为能力存疑。 案情分析: 1、小朱立新遗嘱且符合法定形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之前公证遗嘱中房产由小李继承的部分应被变更,房产应按新遗嘱由小胡继承。小朱卖车行为视为对遗嘱中车相关内容的撤回。 2、若能证实公证过程存在程序违法等情况,经法定程序可撤销该公证遗嘱。 3、若有证据表明小朱立遗嘱时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该公证遗嘱可能被认定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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