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谁有权利申请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资格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的主体主要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律师等。
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已被拘禁之人,则司法机关在处理相关案件的过程中,对符合取保候审适用条件者,应积极主动地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同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有权向案件审理机构提交变更强制措施的申请文件。 当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接到此类申请书时,须在收到之日起三日内进行审查裁定; 如对变更强制措施申请持反对意见的话,应在规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并详细陈述为何予以拒绝的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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