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要先拘留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取保候审这一司法程序,并不必然要求先行拘留。
所谓“取保候审”,乃是规定于我国刑事法律框架之内的刑事强制措施之一,用以替代原先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实施逮捕,以确保其能遵循法庭传唤,随时出庭受审。 具体而言,在此类司法程序当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及人民法院等执法部门会视案情需要,决定是否批准此类人员提出的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并同时签发具有相应约束力的保证书以确保其遵守司法程序,避免避离调查、起诉以及审判。 然而,在部分特殊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员可能在尚未被拘留进一步处理之前,便已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 与此相对应的是,在某些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员可能首先面临拘留,然后再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将其转为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