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终止妊娠多久可以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条文与实际操作经验,对于妊娠结束后的女性被羁押者而言,一旦其身体状况得以基本恢复,便可以提出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的申请。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具体何时能够申请取保候审并没有明确且统一的法律规定。 实际决策过程还需全面权衡孕妇被羁押者的健康状况、案件所涉及的犯罪性质及其严重程度、实际犯罪行为的情节等等多个方面的因素。 最终的决定权将由负责审批的司法机构根据具体案情进行裁量。 在司法实践中,若孕妇被羁押者在妊娠结束后身体状况仍然较为虚弱,不适合继续关押,或者案件本身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低,那么通常会得到批准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的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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