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后无罪释放需要办取保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拘留后获得无罪释放的前提下,通常不必进行取保候审的相关操作。
所谓无罪释放,即指司法机关确认被拘留人在法律层面上并未实施犯罪行为,或其涉案性质并不符合依法应承担刑事责任之条件。 而取保候审则是刑事诉讼程序中一项重要的强制性措施,主要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形: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被告人; 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危害的被告人;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被告人; 以及在羁押期限届满时,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需继续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被告人。 因此,若已明确被宣告无罪释放,那么便不再符合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