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过了取保候审还会起诉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实施取保候审这一刑事司法程序之后,我们并不能将之视作该案的完结标志。
因为,尽管当事人已经获得了人身自由,但是其仍有可能被法院指控有罪,这场诉讼依旧在继续之中。 取保候审实际上仅仅是一种刑事强制手段,其真正的意义在于确保整个刑事诉讼过程能够顺畅地进行下去,而非对案件的最终裁决产生影响。 若在此期间,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成功搜集到充足的证据,足以证实犯罪嫌疑人的罪行确凿无疑,且证据链条完整无缺,那么他们便有权依据法律规定,向法院提出正式的公诉请求。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为十二个月,而监视居住的最长期限则为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及监视居住的执行期间内,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中止对案件的调查、起诉以及审判工作。 一旦发现不应再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已满,应立即解除相应的强制措施。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决定必须及时告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及其所在单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提起公诉的条件和程序】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认罪认罚的量刑建议】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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