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首办理取保候审怎么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自首情况下取保候审申请的处理方法,须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具体规定进行深入的剖析。倘若该犯罪嫌疑人的自首行径,恰巧满足了取保候审所设定的条件之一,如“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是能够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案件”或者“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并不会导致产生社会危害性的情况”等。同时,若其自首的举动展现出该犯罪嫌疑人的悔过之意,并且也没有给社会带来任何潜在的威胁,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便可考虑对其实施取保候审。而取保候审这一决定则将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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