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谅解书能申请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谅解书本身并非可直接等同于获取取保候审资格的充分条件。关于取保候审的具体条件,应当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中的明确规定予以确定,其中涵盖了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家属的犯罪行为情节深重程度、可能受到的刑罚处罚以及对其日后生活中所带来的社会风险等各项关键要素。假设这段时间内,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家属已经成功取得了受害者谅解,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就有可能被视作是降低其社会危害性的一种表现,进而有助于他们向相关部门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然而,这仍然需要我们结合实际案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来进行全面的分析与判断。如果受害者的谅解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家属具有良好的认罪悔过态度,那么这也有可能成为他们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之一的重要依据,即“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然而,这同样需要由法院、检察院或公安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进行全面的评估与审核。因此,尽管谅解书可以作为申请取保候审的一份有力辅助材料,但最终能否成功申请到取保候审,还需要根据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家属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进行全面的分析与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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