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作为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种强制性司法手段,赋予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特定条件下可以暂时摆脱人身自由限制,从而在社会环境中等待法院进行公正审判的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明确规定,取保候审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首先,对于那些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考虑采用取保候审的方式;其次,对于那些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通过实施取保候审并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危害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可以考虑采用该项措施;再次,对于那些因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而导致羁押期限即将届满,同时案件尚未得到妥善处理,需要继续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样可以考虑采用该项措施;最后,对于那些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如果其所涉案件符合上述条件,也可以考虑采用取保候审的方式。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的具体执行工作将由公安机关负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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