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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取保候审开庭几个人去办理
分类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解答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申请的办理一般应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直接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是公安机关提交请求。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取保候审决定的做出需要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三方联合决策完成,然而对于取保候审的具体执行与所需人力资源并没有在这一条款中进行详细描述。因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负责办理取保候审的工作人员可能涵盖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同时还可能涉及到案件的审判人员、检察官、侦查人员等等。至于具体的工作人员数目则取决于案件的复杂程度以及相关法律流程的具体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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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0 4: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