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孤儿取保候审条件包含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获得取保候审资格需具备以下几个特定条件:(一)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有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是独立适用的附加刑;(二)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所面临的处罚可能是有期徒刑以上,但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其本身以及社会造成任何潜在风险;(三)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亦或是孕妇或正在哺乳期幼儿的母亲,只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同样不会对其自身及社会带来任何潜在风险;(四)在羁押期限即将届满之际,案件尚未得到妥善处理,此时需要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以上这些条件,适用于所有的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其中自然也包含了孤儿群体。因此,只要孤儿满足上述任一条件,便可依法申请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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