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罪适合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具体法规,可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罪行类型主要包括:预计将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案件;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危害的案件;对于患有严重疾病、日常生活难以自我料理的犯罪嫌疑人,以及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犯罪嫌疑人,如果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危害的话,也可以考虑采用此种方式;此外,在羁押期限即将届满,而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时,为了保证案件的顺利进行,也有必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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