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居一年可以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明确规定,适用取保候审须满足以下条件:一是针对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可单独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二是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而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引起足以危及公共安全的社会风险之嫌者;三是当事人存在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主的状况或者是正处于哺乳期日常照料其幼婴的妇女子嗣;四是在羁押期已满,案件仍未结案且必须启用取保候审制度的特殊情况下。值得注意的是,分居一年这一事实本身并不能直接作为能否获得取保候审的决定性因素。取保候审的决策过程应基于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个体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后作出。若分居一年的情况与案件的性质、严重程度、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行为表现、对社会造成的潜在威胁等诸多因素密切相关,并且符合上述法律条款中所列举的任何一种情况,从理论上来讲,是有资格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的。然而,最终是否能够得到批准,还需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进行综合权衡和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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