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诈骗取保候审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合同诈骗作为经济犯罪领域的一个重要分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取保候审制度的适用标准主要包括四个方面:首先是能够受到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运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其次是能判处有期徒刑及其以上刑罚的罪犯,但实施取保候审并不会引发社会危害后果者;再次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同样实施取保候审并不会引发社会危害后果者;最后是在羁押期限届满后,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需要继续采取取保候审措施者。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对于合同诈骗案件是否应当适用取保候审,还需结合具体案情进行深入分析。若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满足上述任何一项条件,同时也符合取保候审的其他相关要求,例如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等,那么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有权决定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反之,若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并不符合上述条件,或者其社会危险性较高,则有可能面临取保候审申请被驳回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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