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退赃能取保候审不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现行刑法典之第六十七条所明确规定,在适用取保候审措施时需考虑多项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并处罚金,亦或是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罚并且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之后不会引发现实社会危害性之情境,以及在特殊情况下才可适用此措施。至于能否通过主动退赃以获取取保候审资格,这需依据具体案情加以分析,其中涉及到的要素包括退赃的实质性性质、款项数量、对相关案件的影响程度以及针对犯罪嫌疑者或被告的详细情况等因素。若犯罪嫌疑者或被告在进行退赃过程中展现出真诚悔过之态度,且退赃之后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潜在威胁,那么他们便有可能满足取保候审的条件。然而,最终是否能够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仍需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与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来作出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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