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是否必须开庭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执行取保候审时,并不一定需要进行开庭审理。
若是涉及到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只要符合相关的取保候审条款要求,当事人便可径直向公安机构提出取保候审请求。 然而,最终是否能够获得批准,还得综合多种因素来考虑,包括但不仅限于涉案金额的多寡、行为人在整个案件中所扮演的角色及发挥出的影响程度、是否为主犯或从犯、主观恶意程度大小以及对社会造成的损害情况以及是否具有自首罪行等等。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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