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金如何创收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的保证金并无任何营利性质,其主要功能是发挥一种有效的担保机制。在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交纳相应保证金之后,他们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取保候审条款与条件,例如定期进行报备以及禁止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区域等等。若是有人违反了这些基本规定,那么原先交付的保证金将会有可能被依法予以没收,然而这部分资金最终仍然会流入国家财政,而非被用于任何形式的盈利性活动。这样做的目的在于确保司法程序的公正性,而非仅仅为了创造经济收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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