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书可以在哪里办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的办理过程,一般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三方共同负责。在案件审理期间,若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具备取保候审的资格,可由当事人自己、其亲属或者聘请的辩护律师,向上述负责单位提出申请。在此过程中,需准备相应的申请文件,同时还须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或者提供合适的担保人作为承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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