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逮捕要签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中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之下,取保候审作为一项重要的刑事司法制度,主要被运用于那些预计将被判以相对轻微刑罚的被告,以及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期间的女性犯罪嫌疑人;
另外,对于存在身体上或心理上严重疾病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及其它不宜进行羁押的特殊状况者,也可适用此项措施。若公安机关经审查后认定无需对相关人员实施逮捕,但仍需对其进行必要的监管,则有权决定采用取保候审这一方式。 至于是否需要签署取保候审协议,则需根据个案的实际情况与执法机构的专业判断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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