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有案底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解除羁押保护(即取保候审)本身并不能构成所谓的"案底"。事实上,这仅仅是一项刑事诉讼过程中的特殊强制性措施而已。若接受了这一约束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在随后的审判程序中被判定为有罪者,那么相应地,法庭会依据案件的实际情节作出适当判决。而所谓的"案底",其通常意指犯罪行为的历史记载。唯有经由法庭依法判决确认有罪之后,方能正式产生。在此期间,被取保候审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否则将有可能对最终的判决结果产生不利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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