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申请就取保候审了怎么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中国的刑事法律程序中,取保候审是一项重要的强制性手段,往往需要犯罪嫌疑人和他们的亲属、辩护人主动向有关的司法机构递交申请。然而,在实践中也有可能出现未经申请即被批准实施取保候审的特殊情况,这主要是因为司法机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认定此种情形满足了实施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换言之,司法机关经过严密的审查和权衡后,确信对犯罪嫌疑人实行取保候审不会导致严重的社会危害后果,同时,也考虑到了嫌疑人可能会面临的法律制裁,例如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或者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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