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干检察院取保候审流程怎么走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辩护律师有权依法向负责处理案件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提交取保候审申请。具体流程可分为以下五个环节:
首先,提出申请; 其次,受理机关会针对申请人的身份资质、所涉案件的背景及严重程度以及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性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最终决定是否批准取保候审; 再次,若经审理批准了取保候审请求,则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该决定,如收取相应数额的保证金或者提供保证人以支持取保措施的实施,同时向申请人开具取保候审决定书;接下来,申请人需严格遵循取保候审决定书中的各项规定,例如定期汇报个人行踪、不得擅自离开指定区域等等; 最后,当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且申请人未出现任何违规行为时,公安机关将解除取保候审措施,并将保证金或保证人归还。以上所有流程均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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