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放回要交取保金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对嫌疑人或者被告是否需要交纳取保金这一问题的回答,取决于特定案例的实际状况。若涉案人士具备申请取保候审的资格,例如其行为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那么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有权根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批准取保候审的决定。取保候审的执行方式主要有两种,即提供保证人和缴纳保证金,然而并不是每一起案件都必须要缴纳保证金。是否需要交纳取保金,将依据个案的具体情况进行评估和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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