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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适用取保候审的有哪些
分类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解答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乃一项刑法上的约束性举措,针对那些犯罪情节或重或轻,被判断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之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或者虽然可能触犯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若适用取保候审便不会对社会造成明显危害者。然而,针对某些特殊情形,律法明令禁止实施取保候审,譬如:1.涉案罪行极其严重,涉及到的可能刑期为无期徒刑乃至死刑的罪犯;2.来自外国或者无国籍人士,他们并未在我国境内拥有固定居所的人员;3.存在销毁、篡改证据或者串通口供可能性的犯罪嫌疑人;4.无法提供真实姓名、住址等个人信息,身份状况不明的犯罪嫌疑人;5.曾因违反取保候审相关规定而受到处罚,再度申请取保候审时可能会再次违规的犯罪嫌疑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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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8 3:4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