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怎样通知执行机关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的执行机构往往是公安机关。当涉嫌触犯刑法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审判机关批准取保候审之时,负责案件审理的执法部门会出示相应的法律文件,并将此等文件转交至公安机关,以便由后者实施具体的执行措施。收到通知之后,公安机关有责任依照法规对已被取保候审的人员实施监管,以确保他们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条件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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