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过了的多久能开庭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之规定,取保候审的期限上限不得超出十二个月的规定。尽管此项法规并没有详细说明取保候审期终止之后,案件何时会进入到庭审环节;
然而,它却明文规定,在整个取保候审阶段,侦查、起诉以及审判等环节的工作均不能暂停或间断。因此,在取保候审期终止之后,案件审理的后续流程应该继续推进,包含案件的开庭审理在内。而关于具体的开庭日期,这将取决于案件的特定情境及其复杂程度,还有司法机构的工作安排; 然而,无论怎样都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时限来完成。若在取保候审期届满之时,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那么就需要立即解除取保候审措施,并继续进行案件的审理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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