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缓刑取保候审可以吗现在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明确规定,适用取保候审的对象主要为那些可能会被法院判处管制、拘留或者可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或者是那些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威胁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
另外,对于那些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以及孕妇或者正在哺乳期的母亲,以及羁押期限已满、案件尚未处理完毕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同样可以采用取保候审的方式。缓刑则是指在法院作出判决时宣布缓刑,即在一定时间内暂不执行原判刑罚,若在此期间能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未再次触犯刑法,原判刑罚将不再执行。缓刑通常适用于犯罪情节相对轻微,社会危害程度较低的案件。取保候审和缓刑分别属于两种不同的刑事强制措施和刑罚执行方式。取保候审旨在确保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在不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的前提下接受司法机关的调查和审判;而缓刑则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代表着刑罚的减轻或豁免。 根据上述法律条款,缓刑并不能简单地等同于取保候审。缓刑的适用条件往往与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存在差异。因此,能否同时适用缓刑和取保候审,需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判断。若犯罪嫌疑人和被告满足取保候审的条件,并且同时符合缓刑的条件,从理论上来讲,二者是可以同时适用的。 然而,这仍需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和司法机关的判断来做出最终决定。总而言之,根据现行法律规定,缓刑与取保候审是可以同时适用的,但具体是否适用还需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综合考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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