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以连续两次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取保候审的实施情形包括可能面临判处管制、拘役或单独适用于罚金的案例,亦或是有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通过取保候审措施不致于引发社会风险的个案等等。虽然此条款并无明确规定是否可连续两次进行取保候审,然而,透过法条本身的含义我们可以得知,取保候审的实施乃是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个体状况和案件特殊性进行综合考量后作出确定,只要符合相应的取保候审条件,并且在前一次取保候审期间未曾触犯相关规定,那么从理论上来讲,是可以再次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的。
然而,对于是否批准连续两次取保候审,则必须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及司法机关的判断来做出决定。因此,能否连续两次取保候审,需要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与司法机关的裁决来进行综合考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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