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保取保候审是不是没事了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制度,又称为担保取保候审,在此类司法程序中,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们可透过提交抵押品(如保证金)或是找寻保证人等方式,以申请获取人身自由的取保候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被宣告有罪之人得以获得取保候审,但具体能否适用须依案情而定。若嫌疑人或被告者符合上述法条所列举的任一条件,且经判断,其在采取取保候审后并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那么便可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然而,取保候审并不等同于案件已告终结,也无法说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者就一定无辜。取保候审仅仅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个环节,用以确保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者在漫漫审判期内得以维持正常生活与工作,同时亦能避免他们逃避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至于最终判决结果,依旧需要由法庭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因此,担保取保候审并不能视作万事大吉,它仅仅是法院准予的一项羁押保障举措罢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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