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去哪签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司法程序中,签署取保候审协议通常涉及以下关键步骤:
首先是申请阶段,即犯罪嫌疑人家属或其法定代理人须将取保候审申请递交至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同时附带相关证明文件; 其次是审核阶段,上述机构在收到申请后,将会对申请人的资质、案件具体情况、潜在刑罚以及实施取保候审的必要性进行全面评估和审查;紧接着是决定阶段,如果申请符合相关条件,相关机构将依法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并出具相应的取保候审决定书; 最后是执行阶段,被取保候审者需在取保候审决定书上签字确认,并严格按照决定书所载明的各项要求履行相关义务,例如缴纳保证金、提供担保人等; 此外,执行机构还将对被取保候审者的行为进行持续监督,以确保他们严格遵守取保候审的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取保候审的执行权归属于公安机关。因此,被取保候审者必须在公安机关完成签字确认手续,并严格遵循公安机关的指示履行取保候审的相关责任与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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