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帮信罪开庭了还会取保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明确规定,对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来说,其是否能够获得取保候审措施的批准,主要取决于可能面临的刑罚程度以及实施取保候审措施之后是否存在社会安全风险这两个方面的考量。若被告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满足以上任一条件,如可能判处的刑罚相对较轻、处于孕期或哺乳期阶段、已达到羁押期限等,并且在实施取保候审措施之后不会引发社会安全风险,那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有权依法决定对其实施取保候审。
然而,是否应当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仍需结合具体案件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其中涉及到被告人的犯罪情节严重程度、悔过自新态度、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等等多方面因素。倘若在案件审理期间被告人出现新的情况变化,或者法院认为其仍然具备获取取保候审的条件,即便是在案件进入审判环节之后,被告人仍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的机会。但需要注意的是,是否给予被告人取保候审的最终决定权归属于法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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