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十天可以取保候审幺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第六十七条明文规定,被许可实施取保候审的范畴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面临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或者可能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法惩处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至于产生严重社会危害性的情况;亦或是具备其他特定情形者皆可。
然而,在此条款之中却并未详细规定取保候审的最小有效期限制,而是要根据每一个案件的具体情况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个体状况进行综合评估,以确定是否适宜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因此,能否在短短十日内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主要取决于诸多具体因素,如案件的性质、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罪行轻重程度、对社会的潜在威胁等等。若满足取保候审的相关要求,并且公安机关经过深入分析后认定在十日之内采取此项措施不会引发社会风险,那么在这个时间范围内实现取保候审也是完全有可能的。 然而,这需要公安机关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全面权衡与判断,并非所有案件都能够在十天之内顺利完成取保候审的全部流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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