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属于劣迹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取保候审能否被视为劣迹问题,这需要厘清两者间的区别。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的明确规定,所谓“劣迹”,通常是指犯罪分子在服完或得到赦免后的五年内再次触犯应处以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行,进而构成累犯的情节。相比之下,“取保候审”乃是刑事诉讼程序中适用的一种强制性措施,其主要目的在于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够积极配合调查进程及庭审过程,而它与是否构成劣迹并无必然联系。故此可以得出结论,取保候审本身无法被视作是一种劣迹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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